近日,教育部等11部门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各中小学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
研学旅行是什么?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
为什么要开展?
●有利于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
●有利于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
●有利于加快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从小培养学生文明旅游意识,养成文明旅游行为习惯。
如何纳入教学计划?
《意见》提出,要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各中小学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
●学校要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
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并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研学旅行去哪儿?
《意见》强调,要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各地要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并探索建立基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各基地要将研学旅行作为重要的教育载体,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研学旅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发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
如何组织管理?
《意见》要求,各地要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
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但须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做好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
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学校采取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企业合作,并与企业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
五大任务
1. 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
2. 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
3. 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
4. 健全经费筹措机制。
5. 建立安全责任体系。
八个省份
2012年以来,先后选取了安徽、江苏、陕西、上海、河北、江西、重庆、新疆等8个省(区、市)开展研学旅行试点工作,并确定天津滨海新区、湖北省武汉市等12个地区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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