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基本信息由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直接对接报名库。
(一)核对报名材料
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初中学校和各区县招生部门进行核对、留档。
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报名材料核对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12月21日。核对信息后,学生信息如需修改的,关健信息须在“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后对接到中考报名库,其余信息在可中考报名库中进行修改。
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进行核对。
(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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