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强高校内部资源整合,鼓励强强联合,与相关单位共同争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及各级政府财政设立的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成果转化基地、知识产权运营和人才专项等的专项资金(基金)的支持。
(九)建立报告制度,完善成果转化评价体系
22.建设科技成果信息系统。积极参与各级政府科技成果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发布机制,向社会公布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信息,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筛选等服务。
23.完善评价机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汇总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报告内容,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价机制,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纳入高校考核评价体系,分类指导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政策、资源统筹,建立协同推进机制,督促指导高校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各高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和实施方案,落实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健全工作机制,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二)开展示范推广
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持续跟踪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高校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汇聚可复制、可推广的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功模式和经验,通过典型示范、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迈上新台阶、形成新亮点、做出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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