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要求。
通知指出,研究制定鼓励和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县以下单位招录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降低门槛。
通知指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以及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对“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官士兵,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组织考察中的权重。
通知指出,招聘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最低可以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但不突破行业职业准入对学历的要求。招聘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可以不作专业限制;招聘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专业要求。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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