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发自北京 有近20年历史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再次迎来政策变革———从2016年12月1日开始,全国研究生将正式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教育部近日印发的《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透露了上述的改变。
《通知》首次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界定。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全脱产在校学习。
《通知》指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由于中国特有的学历、学位“双证制”,长期以来,社会普遍对双证研究生的认可度更高,单证研究生不正规的观念也广泛存在。
此次《通知》特别明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记者冯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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