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市寿宁县竹管垅乡江岔村3名小女孩,日前到当地一所停办的小学玩耍,摇动学校铁门时,铁门连同石制门墩突然倒下,压在3个小女孩身上,致1死2伤。
事发后,死者亲属对于铁门所在的墙墩安全性提出质疑,认为村委对孩子的死伤应负有责任。官方5日向中新网记者回应说,会给予一些人道主义援助,如需鉴定责任,可通过法律诉求的渠道;如裁定村委要负责,村委将承担。
据死者的姑父林可义介绍,两名女孩名为吴眉花和吴眉英,年龄分别为11岁和7岁。8月31日晚上7点多,两女孩和另一名孩子到江岔村小学玩耍,三人摇动一扇铁门,其中吴眉花和吴眉英爬到铁门上。
突然,铁门倒了下来,连同石制门墩也倒了下来,砸中3名孩子,造成1死2伤。其中,死者吴眉花,女,11岁;伤者吴眉英,女,7岁;轻伤者吴慧玲,女,11岁。
事发后,吴眉英被送往闽东医院寿宁分院救治,吴惠玲并无大碍,由其家属带回。吴眉英诊断为左锁骨骨折、左侧大腿粉碎性骨折、左脚踝脚筋断裂,目前已完成脚筋接合手术和锁骨骨折固定,近期安排大腿粉碎性骨折治疗手术。
林可义告诉记者,吴眉花和吴眉英两人是亲姐妹,父亲现年56岁,因家庭困难及听力有问题,平常只能打打零工,到40多岁才娶妻育女,妻子则精神状况不好,“没想到出了这种事,大家都非常悲痛。”
对于此次事故,林可义认为,小学闲置的楼房被当作村委楼在使用,铁门所在的墙墩没有设置警示,村委对孩子的死伤应负有责任,应给予合理的赔偿。
据竹管垅乡党委书记郭晓妍介绍,江岔村小学已停办,在闲置的情况下,村委有在学校做一些活动,一楼设有农民文化书屋等,当作群众的活动中心;楼上有小会议室,说不上是学校或者村委楼。
郭晓妍称,侧门平常都是开着,铁门也没上锁,作为通道使用。村民称,经常有小孩在铁门上玩,每次看到都有制止,那天没人看到,所以没制止,就发生了这个意外事故。
此间律师提出,村委会和父母都有责任,停办学校被村委会使用,如果学校土地也是村集体所有,那学校的使用者或产权所有者对孩子死亡和受伤要负责;而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疏于监护也负有一定责任。
“从正常通行来说,(侧门)是不影响安全的。”郭晓妍称,出于死者家庭困难,村里会给予一些人道主义援助,如鉴定责任,可以走法律诉求的渠道;相关部门鉴定后,如果裁定村委要负责任,村委将承担。
对于善后事宜,记者了解到,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村委提出先付4万元人民币作为死者的善后安置费,而家属不同意,协商未果。
据当地官方4日的一份通报称,乡党委、政府已对接县卫计局、县医院,开通了医疗互助绿色通道,由医院先垫付治疗费用,保障伤者治疗;联系县人寿保险公司,制定伤者的理赔方案。(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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