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福州市教育局学安办了解到,福州市拟推广“法定监护人”安全责任书提醒家长注意学生安全。
据了解,目前福州市时代中学已经试行这项政策。开学初,福州时代中学的家长们收到学校发的一份《中小学幼儿园在校生法定监护人安全监护责任书》,《责任书》明确列举了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等注意事项。《责任书》中不再提到“家长”字眼,全文使用“法定监护人”,并且须由法定监护人签字,学校和监护人各留一份。
责任书明确提出,例如,家长表态承担法定监护人的责任,放学时间按时到学校规定的接送点接被监护人,节假日不同意被监护人参加不是校内组织的外出活动。同时监督被监护人不私自或者擅自结伴外出游泳或到水边游玩,不乘坐无资质或超载的交通工具。
学安办有关负责人说,在孩子的教育方面,家庭教育也很重要,在责任书中体现“法定监护人”,目的在于引起家长的重视、引导家长的责任意识,承担起作为监护人应尽的责任,从而共同保障学生的安全。近年来,学生意外伤害事件频发,其中事发地点多在校外,学校虽然多渠道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但安全问题无小事,也需家长的配合。加强法定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值得其他学校借鉴和推广。(记者齐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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