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郑友贤
本报讯 昨日,厦门市长专线电话由厦门市商务局领导接听。据悉,厦门今年提高补贴标准,对主要进口商品给予0.5分人民币/美元的奖励,保费扶持比例提高到25%;降低投保企业门槛,对年度一般贸易进口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外贸企业,给予扶持国内贸易信用险保费和国内贸易方资信调查费。
厦门市商务局副局长姚木中说,为积极鼓励企业扩大进口,做大做强厦门口岸,对2011年度内符合条件的开展一般贸易进口的厦门市非生产性外贸企业给予进口奖励扶持。
据介绍,企业申领进口奖励应符合以下条件:2011年度一般贸易进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且年度内无涉及通关、外汇、税务以及其他进出口业务管理等违规受罚记录的本市非生产性外贸企业。2011年度进口1亿美元(含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最高奖励人民币80万元。
据了解,2010年厦门市一般贸易进口103.04亿美元,同比增长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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