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工商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从投诉内容看,引起纠纷的原因主要有四种:一是团购券在使用时,被商家以种种理由推诿;二是现场工作人员不知道有该券,或以此为由推诿;三是要求消费应提前预约使用,但预约时又常以没桌位为由推挡;四是消费时出示团购券常以卖完了等理由拒绝给予使用。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团购时,要尽量选择正规、大型、实力强、信誉好的商家;团购前,要先了解所团购的餐票和服务有何使用限制,尽量多渠道了解商家资质以及售后服务情况,尽量避开口碑不好的商家;保留好团购票等相关凭据,以备在发生纠纷后,作为证据。(本网记者 郑友贤 通讯员 曾庆光 伊小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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