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现行城市自来水价格分为三类用水两类价格,民用水、其他行业用水每吨为1.80元/吨,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每月超过15吨为2.30元/吨。特种用水为2.80元/吨。本次拟调整为三类用水三类价格,分别为民用水价格(含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下同)2.2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桑拿、洗车、足浴、纯净水等,下同)6.00元/吨;其他行业用水价格(除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以外的所有用水)2.50元/吨。
据悉,厦门市民用水目前是两级阶梯,即以15吨为基数,本次拟按国家要求,调整为三级阶梯,即15吨及以下、15~25吨(含)和25吨以上三个阶梯标准,三级阶梯用水价格级差为1:1.5:2。根据2010年厦门市用水数据,厦门市用水量的比例,15吨及以下占了总用水量的44.24%,在民用水中占了绝大部分,15~25吨占了总用水量的2.47%,25吨以上占总用水量的1.30%,从占用水量的比例来看,15吨、25吨基数确定还是符合厦门市实际用水情况的。(本网记者 郑友贤 通讯员 龚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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