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政府部门获悉,新出台的《厦门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从本月初开始实施,土方车等大型车辆将安装GPS实时监控,超载、超速、超高等一律重罚。
承载8吨以上
应安装GPS定位
新规规定,建筑废土施工运输、沙石运输经营企业,核载质量8吨以上的车辆,应安装带有行车记录仪的GPS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企业建立GPS卫星定位制度,并纳入厦门市交通管理、运输管理、城市执法等监管部门监控系统。
四种情形
将依法处罚
按照新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建筑废土、沙石运输车辆出现以下四种情形,依法予以处罚:
不按规定喷印车身颜色标志、企业名称、核载质量,未按规定安装GPS监控系统和语音提示装置的,应要求整改至符合车辆要求;
车辆改型、改装等违法行为,应予以处罚,责令恢复至符合车辆技术标准;
交通违法积分满12分的一律暂扣驾驶证,不按规定运行线路、时段行驶的,应给予处罚;
超速、超高、超载的,依法对车辆驾驶人、管理人、车辆所有人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经营企业限期整改。
治恶性竞争
司机企业“生死链”
土方车多拉快跑,屡屡伤人,且存在恶性价格竞争。
新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工程概算时,应当明确建筑废土运输处置费用。在工程招标或直接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对建筑废土处置管理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措施。
此外,新规还要求厦门市建设、运输管理部门与市物价部门,制订建筑废土、沙石施工运输的指导价格,禁止恶性竞争。
新规还要求,驾驶人员不得连续作业超过四小时。新的规定建立了司机、企业“生死链”。对1年内发生1起以上亡人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或1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且负同等责任的,建设项目、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建筑废土施工单位、运输经营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力导致违法行为连续发生的,应吊销该运输经营企业的(异地运输企业、车辆提请属地运输管理部门)运营资质;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承揽建筑废土施工运输、沙石运输业务,并予以公告。(本网记者 郑友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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