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高速公路上,一辆小汽车突然被旁边飞来的备用胎砸中,导致小汽车上一名乘客陈某死亡,史某夫妇俩人受伤。记者昨日从集美区人民法院获悉,经该院调解,由货车车主及保险公司赔偿小汽车车主黄某、史某夫妇及陈某家属医药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30178元。
今年1月20日上午10时左右,洪某驾驶一重型厢式货车行至沈海高速公路(闽)A道2286KM+800M处,突然,车辆备胎架断裂,备胎坠落并飞过中央隔离带,砸中了正在B道行驶的小汽车,致小汽车上史某夫妇受轻伤、陈某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该起事故属意外事故。但史某夫妇及陈某家属认为,事故系洪某驾驶的车辆的缺陷所直接导致,洪某在驾驶车上路前,应确保该车辆的性能及所有附件不具有安全隐患。4月7日,受害者家属将洪某、货车车主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方认为,肇事货车有定期进行检验,货车车主及洪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是没有依据的。
最后,当事双方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本网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黄庆勇 小亚)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