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郑友贤
本报讯 幼儿园不得布置文字类家庭作业,不得教小学课程……为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厦门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意见》,涉及幼儿园秩序、保教、教研、师资配备、收费和安全等几个方面,该意见从4月1日起实施。
新规明确要求,要防止幼儿园“小学化”的倾向。幼儿园不得开设超越幼儿教育阶段的学科课程,以及开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和幼儿发展特点的教育活动;不布置文字类家庭作业;不进行高强度的机械记忆方面的教育训练及任何形式的测验和考试。在课程内容设置上,不片面迎合社会上的不合理需求,不提前教授小学的知识内容,不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收费性的兴趣班、培训班。教材方面,不得擅自使用未经审核的境外教材。
在开展教科研活动方面,幼儿园不能借课题、实验研究名义,违规要求家长购买玩具、书籍、设备等;不能以科研实验为由,分重点班、优教班、特色班、识字班、英语班、蒙氏班等并作为班级名称;不能擅自接受社会机构在幼儿园挂牌等;幼儿园不能组织孩子参加与保育教育无关的社会上各类商业性活动。
在规范收费行为方面,幼儿园代收的伙食费、点心费,要专款专用,保证全部用于幼儿园膳食。教育部门和物价部门将依据民办幼儿园的等级,对辖区内各民办幼儿园进行成本核算,建立收费报备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在规范办园秩序上,要规范幼儿园名称。幼儿园的名称应体现所在的行政区域,做到简洁明白、通俗易懂,与办园实际相符,避免产生误导作用。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全国”、“福建”等名称,并要严格控制班生额。
厦门出新规:幼儿园不得教小学课程
核心提示: 幼儿园不得布置文字类家庭作业,不得教小学课程……为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厦门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意见》,涉及幼儿园秩序、保教、教研、师资配备、收费和安全等几个方面,该意见从4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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