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政府获悉,厦门新出台了《厦门市“菜篮子”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从本月开始正式实施。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的,蔬菜基地每亩按200元予以补贴,生猪生产线每万头按不超过10万元予以补贴。
此外,根据办法,基地建设补贴重点及标准为:建设现代化种养设施的,按不超过现代化种养设施投资额的50%予以补贴;进行先进技术和先进品种引进、品种改良、科学耕种、科学饲养等方面的科技研究、培训、应用、推广的,按不超过项目投入额的50%予以补贴;改变传统方式,实施科学耕种、科学饲养,提高基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水平建设的,按不超过现代化设施投资额的50%予以补贴;进行基地种养产生废水、粪便环保防治设施建设,并经环保部门认定为环保项目的,按不超过环保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额的50%予以补贴;基地种植养殖投保费用,按不超过50%予以补贴。(本网记者 郑友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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