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昨日,在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厦门首批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续租条件的257户申请户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在此前的续租资格审查中,有4户因不符合续租资格现已退出保障性租赁房。有99户承租户因家庭年收入发生变化,被调整了租金补助比例。
据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厦门现在的保障性租赁房合同是三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承租户要申请续租。经过五级审核两级公示,仍然符合租住条件的申请户才能续签合同。如果在这三年里,有房产交易或者通过继承、赠予或其他方式取得住房,不符合保障性租赁房承租资格的,必须退出。根据收入的增加或减少,民政局会相应地调整承租人的租金补助。(本网记者 许茵茵 通讯员 王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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