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同居女友移情别恋,一男子用尽方法不能让其回心转意,最终持刀至女友与“情敌”的暂住处,将其女友杀死。
昨日上午,张殿民犯故意杀人一案在厦门中院终审宣判,会后其被执行死刑。
39岁的张殿民,化名李军,黑龙江人。此前因犯盗窃罪等被两次判刑,2006年刑满释放。2007年5月,张殿民来厦门谋生,并在厦门一些小赌场放高利贷。2007年,张殿民认识了离异的江西籍卖淫女小菊(化名),两人很快同居。年底,张殿民带着小菊回到黑龙江过年。小菊则听说张殿民坐过11年牢,开始后悔不想跟张殿民一起过,次年年初借故早早先回厦门。
2008年5月初的一天,小菊因为和张殿民争吵,偷偷搬家。张殿民之后曾跑到小菊江西老家,在街上贴字报辱骂小菊,小菊仍避而不见。张殿民随后产生报复念头。而这期间,小菊认识了莆田男子肖某,二人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并同居。
2008年6月6日中午,张殿民跟踪肖某到思明区某居民楼,见二楼阳台上晾晒着小菊的衣物,得知小菊已与肖某同居,遂下定决心实施报复。
同日晚7时许,张殿民携带一把单刃刺刀潜至楼下守候,尾随溜进小菊住处客厅将小菊捅死后逃离现场。次年张殿民在黑龙江被抓获归案。(本网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周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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