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作为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第一批试点城市之一,厦门居民赴台个人旅游将于6月28日正式启动。昨日,厦门市旅游局发布了“厦门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有关事项”。目前,厦门有4家旅行社可代办赴台个人游相关入境手续,在台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5天。
厦门市旅游局副局长阳方根介绍,厦门市赴台个人游的居民应具有厦门正式户籍,向厦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后,委托厦门市有资质的旅行社,向台湾有关机构申请,代办入台相关入境手续。
目前,厦门市可提供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服务的赴台游组团社有: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厦门旅游集团国际旅行社、厦门航空国际旅行社、厦门春辉国际旅行社。代办费用暂定为2000元新台币左右。
大陆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在台湾的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因素逾期停留的,应及时通过台湾方面的旅游热线电话报告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并在不可抗力消失后自行返回。(本网记者 郑友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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