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因几十元嫖资发生纠纷,嫖客洪某国竟持刀将卖淫女杀害,之后潜逃,逃亡时,洪某国辗转闽南沿海各地,从不跟家人联系。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洪某国杀卖淫女潜逃13年后,还是被警方抓获。昨日,记者从厦门思明警方了解到,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洪某国已被刑拘。
侦破:
卖淫女暂住处被杀
嫌犯潜回厦门被抓
1998年5月18日,厦门思明区广平巷6号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思明警方到场调查发现,被杀女子大约30岁,是一卖淫女。案发后,思明刑侦大队侦查发现,本市男子洪某国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嫌疑人洪某国作为公安部挂牌督办在逃犯开展追捕工作。可自从命案发生后,洪某国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没有任何消息。
今年4月份,根据厦门市刑侦支队通报:一外号“阿明”的厦门本地男子多年前曾在老思明区中华街道附近杀人。接到线索后,思明刑侦大队立即指定重案中队专业人员开展工作,通过梳理以及外围排查,确定“阿明”就是负案在逃13年的嫌疑人洪某国,随后,思明警方很快掌握到洪某国的落脚点。
6月11日下午4时许,思明警方在白鹭洲公园筼筜湖边将洪某国抓获。
讲述:
嫖资纠纷用刀杀人
哥哥死都不敢回家
洪某国,1964年出生,厦门市思明区人,无业人员。1998年5月18日,洪某国闲来无事路过广平巷6号,一个30多岁的卖淫女站在门口冲他招手。时值壮年又没有结婚的洪某国就跟卖淫女进入了广平巷6号。谁也没料到,在卖淫嫖娼之后,竟出了人命官司,起因是嫖资纠纷。洪某国称,卖淫女敲诈他,“讲好20块钱,却要50块钱,给她50块她不找我30块!”洪某国说,嫖资纠纷发生后,卖淫女抓住他不放,还喊起来,他怕被熟人看见,不好脱身,便顺手用菜刀砍了她。
洪某国说,杀人后,他立即逃亡,在闽南沿海地区逃窜,逃亡后,他就跟家人完全隔绝,从不跟家人联系。最近,他悄悄地潜回厦门,化名在思明租了一民宅,白天不敢出门,怕遇到熟人,只能等到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地跑到筼筜湖捕鱼,每天挣个十几块过日子。现在连每月350元的房租都付不起,只能吃白饭拌酱油。
洪某国说,自杀人后,他的生活就全毁了,平时被人欺负只能忍气吞声,过着没人格的日子。同时,心理压力也非常大,睡觉都不敢闭上眼睛,听到敲门声就害怕。另外,内心更痛苦,他不敢回家看八十高龄的母亲,还有哥哥去世他也不敢去祭拜。(本网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吴海泳)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