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鑫炫的妈妈说,虽然凶手当庭下跪道歉,但她无法原谅
闽南网8月28日讯 自9岁男童林鑫炫被绑架遇害,到昨日已有138天。这138天,对小鑫炫的妈妈冯理和爸爸林建生而言,是生命中最难熬的日子。
昨日,“小鑫炫遇害案”在厦门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两被告人被控犯绑架罪。法庭上,主犯、第一被告人刘和明当庭下跪道歉,但没有取得受害人家属的原谅。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只因经济拮据,今年4月12日下午,38岁的德化人刘和明以“买玩具”为借口,伙同28岁的聋哑堂弟刘笃峰绑架了继子的同班同学林鑫炫,而两家人住在厦门同一个小区且平时关系不错。途中,刘和明发现林鑫炫“死亡”后,将他丢弃在德化一水库里,还向他家人勒索钱财。
庭审·现场
听儿子被害的经过鑫炫妈妈一直流泪
昨日上午,厦门中级法院第三法庭的旁听席上,座无虚席。被害人林鑫炫的父母到场,关心该案件的林家亲朋好友及媒体、社会人士也到场旁听。
上午9时许,当审判长宣布开庭后,法警押着刘和明、刘笃峰二人,站上了被告人席。此时,小鑫炫的妈妈冯理深吸了几口气,像是在平复自己的情绪。之后,她和老公坐在原告席上,一眼不眨地盯着两名被告人。
相对冯理,丈夫林建生比较平静。当刘和明在供述自己“如何诱骗小鑫炫”,再到“如何抛尸”时,冯理的眼泪再也止不住了。
在庭上,公诉机关陈述了案件的经过,细数了被告人刘和明、刘笃峰的罪行。第一被告人刘和明对公诉人陈述的罪行供认不讳。其间,刘和明突然下跪,向被害人家属道歉,但未获原谅。
公诉机关提供的一份尸检报告,也引起了旁听市民的热议——经鉴定,被害人林鑫炫系溺水死亡,而不是此前媒体所报道的“在车厢内窒息而亡”。根据这份尸检报告,可见当时在轿车后车厢中的林鑫炫并未死亡,而只是一时昏迷。真正致他死亡的原因,是刘和明及刘笃峰自认为他已死亡,而将其连同行李箱抛弃水库中导致其溺水。
上午的庭审,从9点一直持续到11点40分。在法官宣布休庭并让法警带走被告人时,旁听席上的市民终于按捺不住心中的愤怒,怒斥两名被告人是“畜生”。
被告人
庭审中,刘和明面对公诉机关的提问,如实交代了作案的动机。他说,自己的水果店生意失败亏了很多钱,而他又迷上了“六合彩”赌博,也输了不少钱。于是,他就想找一条生财之道,去“弄一笔钱”。
起初,他想约上堂弟刘笃峰一起去抢钱,但堂弟因为胆小没有答应。后来,在玩网络游戏时,他认识了一位网友。这位网友曾告诉刘和明,只要有办法弄到小孩子,他就能找到买主把孩子卖了。于是,刘和明萌生了拐卖孩子的想法。案发前,刘和明曾发短信给刘笃峰,以“一天500元”的价钱,让他帮忙“做事”。
4月12日下午5点多,刘和明回到自家小区源泉山庄门口时,正好看到了刚放学回家的林鑫炫。因两家人平日认识且有来往,于是,他以买玩具为名,将孩子诱骗上车。而在车上,为了博取小鑫炫的信任,刘和明还当面假装给小鑫炫的妈妈打了电话。
“在途中,发现他昏迷的时候,我摇他、叫他均没反应,以为他死了,自己也害怕。”刘和明说,4月13日凌晨,他驾车到德化县盖德乡初溪水库,将林鑫炫装入事先备好的行李箱。担心“尸体”被发现,他先是捡拾石块装入行李箱中,之后与刘笃峰一起,将行李箱推入水中。接着,他发现行李箱中的小鑫炫浮出水面,便指使刘笃峰捡拾石头给自己扔砸,直至行李箱中的孩子沉入水库。
事后,刘和明不知悔改,仍向小鑫炫的家人勒索15万元,还上门假惺惺的“慰问”。
庭审·
刘和明:原打算拐卖小孩演变成绑架
刘笃峰:庭审中翻供否认知道“箱中有人”
刘笃峰是本案的第二被告人,是一个聋哑人。昨日,法院专门为他请来翻译,帮助他供述。
出乎意料的是,刘笃峰在庭审中突然翻供——
在开庭前,他在德化县公安局、湖里公安分局的多次口供显示,他在帮刘和明搬行李箱、抛行李箱及帮刘和明捡拾石头、让刘和明砸向水库时,自己都知道箱子里的是个“死人”。且当行李箱抛入水库浮出水面时,他看到有人浮出水面。
但在昨日上午,刘笃峰却推翻了原先的“知道”,辩称自己只是“猜想、感觉”箱子里的是个“死人”。
这一变化,让在场的人咂舌。刘笃峰为何突然有这样的转变?他曾经所说的事,到底是“确认的”还是“猜想的”?在当日下午法庭辩论时,公诉人针对刘笃峰的翻供,论述他是自己先供述再经过印证的。而且,刘笃峰虽为聋哑人,但是负责翻译的是两位专业的手语老师,翻译老师也曾在翻译笔录中签名并按了指印。同时,根据录像的佐证,侦查部门并不曾对他进行刑讯逼供,从而证明了刘笃峰原先的口供具有真实性。
庭审·死者家属
对方家人没道歉至今仍无法原谅
“从他落网的那天起,无论是他的妻子,或是他的家属,我都没接到他们的任何道歉。”4月21日,嫌犯刘和明和刘笃峰在德化落网。这个日子,冯理记得清清楚楚。“从他们落网后,昨天是第一次看到他们。但是,他道歉的诚意我感觉不到,我也无法原谅他们。”冯理说,整个庭审过程,她听到刘和明打算“揽下全责”的供述,以及他堂弟刘笃峰当庭翻供,“我无法接受”。
“虽然他当庭下跪要表示歉意,但一想到儿子,我还是无法原谅。”昨日,厦门中院对该案件分为上下午两场公开庭审。小鑫炫的父母除了要求追究刘和明、刘笃峰二人的刑事责任外,还对二人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他们赔偿精神损失费、丧葬费等费用共计80余万元。
□辩护律师
林鑫炫的死
引发“三个悲剧”
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担任第一被告人刘和明的辩护律师。
陈律师说,刘和明使用残忍手段杀害了林鑫炫,本该是“杀之而后快”。在法庭上,他辩论说,鉴于刘和明在绑架作案过程中,并没有使用暴力等残忍手段,而是以相熟、哄骗的手段骗取被害人。而且,刘和明是由于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才导致了被害人的溺水死亡,他主观上是因为“心里有鬼、做贼心虚”的心理,致使被害人死亡。因此,他的主观恶性较轻。
陈律师说,林鑫炫的死引发了“三个悲剧”:一个悲剧是小孩死亡了,幼小的生命从此消失;第二个是两个家庭的悲剧,被害人小鑫炫家庭的悲剧及被告人刘和明家庭的悲剧;第三个悲剧则是社会的悲剧,是文化低、对法律的愚昧无知导致了被告人的失足。
陈律师还表示,有时生死之间的痛苦只是瞬间,漫漫无期沉浸在悲剧边缘的忏悔与良心的折磨,更使人痛苦。(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许茵茵 见习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厦中法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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