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8月16日讯 厦门市自1997年7月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本月起又建立了健康综合子账户。那么,这两个账户在用途上有啥区别?昨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支付功能和使用顺序。
在支付功能上,个人医疗账户仅限参保人员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用于抵付住院起付标准(自付段)和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而健康综合子账户的功能更多,可抵付自付部分医疗费、家庭成员间互助共济、具有预防保健的支付功能等。
在使用顺序上,可以分两种情况说明:一是在使用时,只要参保人员健康综合子账户有结余资金的,就可以使用这些资金,支付上述功能的各项有关费用;二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门诊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医疗账户支付,直至个人医疗账户用完为止,才可使用健康综合子账户的资金,抵付进入门诊起付标准(自付段)和起付标准以上需由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郑友贤 实习生 杨艺 通讯员 胡晓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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