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导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郑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郑司机对此事很内疚,他不仅主动提出要承担8800元的医疗费和丧葬费,还承诺:只要找到死者的家属,一定赔偿损失。28岁的郑某在上海工作,去年8月19日凌晨,他在厦门跟同学聚会后开车回家,行经湖滨东路与槟榔路交叉口时,撞上一名行人,他赶紧下车查看,发现一名老太太倒在地上,鲜血直流。他很害怕,看看四周没人,就开车回家了。不久,路人发现老太太倒地,打电话报警,老太太随即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但是,老太太身上没有任何身份证明,她可能是一名流浪者。
郑司机回家后吓得全身发抖,他越想越觉得撞人后逃逸很不对,当天下午5点多,他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郑司机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过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对他适用缓刑。 (记者陈捷通讯员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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