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探体育比分_篮球比分直播-投注官网

图片
您现在的位置: 闽南网 > 厦门 > 厦门新闻 > 正文

卖套假想安置房 赔了6万违约金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张某听说自己村庄可能会被拆迁安置,自己将分得约150平方米的安置房。他将这套“安置房”卖给了林某。可一年多过去了,张某的房子并没有被拆迁,安置房当然也不见踪影。于是,买房人林某将张某告上法院索要违约金10万元。昨日,集美法院认为,双方在订立房屋买卖协议时均存在过错,最后,张某支付林某违约金人民币6万元。

  2009年,在厦门打工的林某一心买房,在好朋友吴某的介绍下,认识了张某。张某声称,其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近期将会拆迁,自己将分得大约150平方米的安置房一套,愿以每平方米3200元的价格卖给林某。几经商谈后,2009年8月林某和张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书,双方约定张某以每平方米2800元的价格转让其约150平方米的安置房,林某先预付房款人民币50000元,待张某取得安置房后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房产证归林某;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赔付10万元的违约金。

  2010年年底,张某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拆迁,但张某的房屋并没有在政府的拆迁范围内。林某因无法取得张某的安置房而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支付违约金10万元及相应利息。张某表示拿不到安置房并不是其主观原因,不愿意承担违约责任。集美法院认为,双方在订立房屋买卖协议时均存在过错,张某应支付林某违约金人民币6万元。(本网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龚小兰)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关注海峡都市报闽南版报社官方微博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球探体育比分:篮球比分直播: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在线QQ客服

CopyRight ?2020 闽南网是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