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看着未婚妻丁某把别的男人带进了自己的出租房,吴某尾随后破门而入,当场捉奸。念着两人欠下的外债,丁某随机应变,短信告知吴某床上的男人“卡里有钱”,吴某立马招来两个朋友帮忙……一场偷情闹剧,就这样演变成一出抢劫大戏(本报7月12日A9版曾作报道,报道中,丁某化名阿静)。
昨日,记者获悉,丰泽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吴某、丁某、易某长和郑某峰合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共同犯罪中,吴某直接持械威胁并殴打被害人,逼迫被害人交出财物,并分得大部分赃款,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而丁某、易某长和郑某峰则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0年半,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5000元;丁某因同样罪名,获刑6年,并处罚金3000元;易某长获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郑某峰获刑3年半,并处罚金1500元。(本网记者 韩影)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