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殴打他人,警察上前制止,欲将一干人等带回派出所时,30岁的建瓯男子张某,竟掏出一把仿真手枪,顶住一协警脑袋,借机溜走。昨日,张某因妨害公务罪被石狮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1月15日凌晨3时许,张某在石狮市湖兴路一出租房四楼,和陈某发生口角后,便纠集温某、赵某等人(均另案处理)殴打陈某。
石狮湖滨派出所民警以及协警小江,随后赶到现场,制止了打斗。当警方欲将张某等人带回派出所时,张某突然掏出一把黑色仿真手枪,砸中小江的后脑勺,又用枪口抵在小江的头部。民警一时不敢轻举妄动,张某等人趁机逃离现场。
经鉴定,被打的陈某以及协警小江的伤情均属轻微伤。2天后,张某投案并上缴仿真枪一把。经检验,仿真枪以压缩弹簧为动力,并不具有致伤力。
“张某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以暴力、威胁的方法进行阻碍,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本案主审法官说,张某因妨害公务致他人轻微伤,应从重处罚。(本报记者 陈世国通讯员 黄秋萍 实习生 粱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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