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下雨天,他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结果发生车祸,车内一老人被甩出车外30多米身亡;由于积极赔偿等,他被免予起诉。
5月15日,吉林人高某从福州开车去厦门,听说朋友汪先生的父母也要去厦门,他就先开车子到莆田接了汪先生父母亲。当时,高某和朋友的母亲陈女士都坐在小轿车的前排,系了安全带。而朋友父亲则坐后排,没有系安全带。车至沈海高速公路泉港段时,因为超速和雨天路滑,高某又将刹车踩死,致使小轿车刮擦中央护栏后打转,朋友父亲被甩出车外身亡(详见本报5月17日A14版报道)。
事发后,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随即被警方刑拘。
昨日,洛江检察院有关人员介绍,高某与汪先生本是好朋友,当时本来是好心载着其父母去厦门;案发后,高某在现场等候警方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认;此外,高某还与汪先生等达成协议,赔偿20万元,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犯罪情节轻微。检方认为,鉴于上述原因,高某可免除处罚。7月8日,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本网记者 俞志村 韩影 实习生 张玲燕 通讯员 王炳志 张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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