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昨天,晋江法院一审以犯聚众斗殴罪各判处杜某和杨某有期徒刑3年。
44岁的贵州男子杜某和27岁的晋江男子杨某是朋友,去年6月20日晚,两人相约喝酒。当晚11时许,醉醺醺的两人开着车途经晋江经济开发区某公司门口。两人尿急,就直接对着这家公司门口的绿化带尿尿。公司保安鲍某发现,赶紧冲出门阻止。杜、杨二人遂持汽车方向盘锁具打鲍某。鲍某只得逃回保安室。
但杜、杨二人并未消气。为泄愤,次日凌晨,两人纠集20多人(均另案处理)持刀棍冲入该公司保安室,殴打正在值班的保安向某,毁坏玻璃等物,造成财产损失1146元。经法医鉴定,向某身上一处轻伤,另有几处轻微伤。 (本网记者 林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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