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讯 洛江区政府每年将设立卫生考评奖励基金41万元,用于奖励优秀单位和个人。但月考评中连续3次被处罚的街道,要黄牌警告,街道分管领导也要被效能告诫;第三次处罚时扣罚街道经费3万元。日前,洛江区出台《洛江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考评意见》,万安、双阳街道办事处纳入考评。
根据规定,街道月考评得分85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上为奖励标准(包括市考评成绩90分以上)。如出现考评成绩在85分至90分(不含)间的,则不奖励不扣罚金;每月根据考评成绩综合得分90分以上(含),奖励该街道办事处1万元,分管领导200元;上半年度综合考评,根据每月考评成绩达到合格以上,且有4个月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含),奖励该街道办事处2万元,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各500元,分管领导300元。
年度综合考评,每月综合得分合格以上,且有8个月综合得分90分以上(含),奖励该街道办事处3万元,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各800元,分管领导500元。年度评选出优秀街道环卫工人40名,优秀社区环卫工人、优秀环卫工作者各20名,每人奖励500元。
但当月考评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或综合整改率低于80%的街道,将扣罚1万元,并相应扣罚街道分管领导200元。连续2次被处罚的街道,第二次将扣罚该街道经费2万元,并扣罚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各500元、分管领导300元。
在月考评中,连续3次被处罚的街道,实行黄牌警告,对街道分管领导效能告诫,对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诫勉教育,到第三次时,扣罚该街道经费3万元,扣罚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各800元,扣罚分管领导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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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发现问题不整改 一处罚款1000元
本月起,泉港区设立20万元卫生考评奖励基金,用于年度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奖励。反之将接受扣罚。如,对被市、区卫生考评中心和区卫生巡查考评领导小组检查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一处罚款1000元。城区镇(街道)、郊区镇、承担保洁任务的区直单位,年度综合评分总成绩最后一名、年度综合得分合格线分以下且2次以上(含)月考评成绩未达合格线分的,各镇(街道)和单位主要领导或面临党政纪处分。(本网记者 陈丽娟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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