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山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一周年: 一“转”一“融”为改革提供“人”的保障
中新社太原1月19日电 作为中国监察体制改革的试点省份之一,山西省将转隶和融合工作视为搞好改革试点的重点来抓,一“转”一“融”之间,为山西的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人”的保障。
“转隶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转隶人员如何确定,机构如何整合,编制如何划转,只有把这些问题解决好,改革才能开好局、起好步。”山西省纪委监委组织部副部长万勇对中新社记者表示。
改革中,山西省撤销行政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成立监察委员会,监委与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期间涉及众多涉改人员。对此,山西省纪委监委先后进行多次摸底,共收集整理全省11个市119个县近2000名涉改人员信息,对每人的年龄、身份、编制、职务、职级、学历等3万余条信息进行汇总梳理。
“改革启动之初,广大干部职工一方面表示坚决支持改革,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但另一方面也确实有一些顾虑。对此,我们开展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万勇说,“我们反复强调,改革不是谁整合谁,是监察干部和检察院干部共同转隶,组织上一定会做到‘一碗水端平’。”
转隶前,山西三级纪委和检察院负责人“一对一”“面对面”与涉改人员谈心谈话;转隶后又采取入户家访等形式深化思想工作,班子成员入户家访2807次。
同时,山西省纪委会同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编办等多部门联合进行多轮调研,开展个别谈话700余人次、集中座谈反馈33次,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关于市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全面铺开市县监察体制改革提供遵循。
其中,针对市县部分检察机关涉改部门编制不清问题,山西综合考虑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和摸底数据,确定了各市县按照不低于23%、不高于26%的比例划转政法专项编制。
“在具体操作上,我们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坚持‘整体转、个别调’,较好解决了编制和人员转多少的难题。”山西省纪委监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师旭明表示。
为了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山西省纪委监委将2017年确定为“全员培训·素质提升年”,广泛开展政治和业务培训。采取“一把手”以会代训、班子成员集中轮训、其他干部全员培训的办法,突出“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对1303名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全部进行了集中轮训,分级培训覆盖了全省1.8万名纪检监察干部。
“经过数个月‘实战’,我们较好实现了机构整合、人员融合和工作流程磨合。”师旭明说,未来,山西将进一步抓好深化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完)(记者 宋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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