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2
从政经历
初入政坛
1981年,马英九回到台湾,适逢钱复正在为蒋经国寻觅英文秘书,马英九经人介绍与其他数人被列于候选名单之中,蒋经国因马英九家世简单清白,遂把他安排在身边担任英文秘书,从事翻译工作。
1982年,马英九出任蒋经国英语翻译。在1984年后的十五年中,他先后出任国民党中央副秘书长及多种行政职务。
1988年任“行政院研考会”主委兼大陆工作会报(陆委会前身)执行秘书,1990年任国家统一委员会研究员。
1991年马英九升任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且当选国民党不分区国民大会代表。 1993年连战出任"行政院"院长,马英九受邀出任“法务部”部长,以严办地方上的黑金势力受到瞩目。由于办案力度过猛,成为党内的箭靶,当时李登辉曾言:“差点把国民党搞垮!”结果由于强大压力下,1996年,马英九转任为不管部会的“政务委员”。
1997年,连战“内阁”饱受白晓燕命案等政治风雨,马英九提出“辞官退隐”声明,不参选1998年台北市市长选举,在程序争议下(在截止日期后月余提出申请),取得政治大学法律系的专任教职,并表示以后专心教育,不再涉足政事,不参与台北市市长选举。
台北市长
1997年底的县市长选举之中,陈水扁以台北市长的身份领军组成“宝岛希望助选团”全台助选,造成国民党拱手让出逾半数的县市执政权,展现“以地方包围中央”的执政雄心,国民党在此情势之下渴望出现一位可以对抗陈水扁的从政党员。
1998年,经多人劝进与其父马鹤凌的劝说,马英九参加台北市市长选举国民党内初选,当时马被党内认为是唯一有希望击败陈水扁的强棒。马在国民党初选中胜出,成为该届台北市市长国民党籍候选人。
1998年12月当选为台北市市长,马英九以51.13%的得票率击败陈水扁(得票率45.91%)、王建煊(得票率2.97%)等对手而获得胜选。
2001年7月分别当选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
2002年12月连任台北市市长。
2003年3月,当选为国民党副主席。
2005年7月,以72.36%的得票率当选为中国国民党新一任党主席。
2007年2月13日,因在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的使用,而被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起诉,马英九曾承诺若遭起诉即辞去中国国民党主席职务,乃于同日请辞党主席并将化悲愤为力量,正式宣布参选2008年台湾“大选”。
2008年04月24日,马英九特别费案台“最高法院”驳回检方上诉,判决马英九无罪。 当选主席 2009年7月,马英九以28万5354票当选新任国民党主席,得票率为92.51%。 这是马英九第二次参选国民党主席。他曾于2005年台北市长任内首次当选国民党主席,2007年2月13日,因特别费的使用被起诉(后经法院宣判无罪),他曾承诺若遭起诉即辞去国民党主席职务,乃于同日请辞党主席,正式宣布参选2008年“大选”,并于次年顺利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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