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达一年的谈判切磋,区国税局日前成功查办一起非居民企业跨境劳务涉税案件,追缴入库企业所得税35.51万元,追征滞纳金7.9万元。这是我区税务部门首次成功追缴非居民企业跨境劳务税款,也是我区首笔通过境外汇款方式缴纳的税款,不仅有效防止了跨境税源流失,而且填补了我区非居民税收管理的空白,维护了国家的税收主权。
据区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非居民企业是指按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这些企业创造的税源隐蔽性强、核实难度大,是税务部门国际税收管理的难点。
2015年8月,区国税局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媒体发现区内某重点企业在项目筹建期间向境外企业采购大额机器设备,考虑到大型设备进口时往往会包含安装及调试费等应税劳务活动,工作人员立即要求该企业提供进口设备的相关合同协议。通过审核合同,工作人员发现,设备安装、调试及培训劳务是由某境外公司提供,根据相关规定,该境外公司应该根据合理标准划分劳务收费金额,并就该项劳务的利润额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然而,由于该项目已经全部结束,区内某企业又难以承担扣缴税款义务,于是,税务人员通过多种渠道与这家境外公司直接取得联系。此后,税企双方经过长达一年的谈判磋商,在税务机关不懈努力和强大压力下,这一境外公司终于承诺补缴税款,但由于它在境内无存款账户,在税款入库过程中,区国税局多次与人行、外汇、银行等部门沟通协调,在确定了入库流程和应急措施后,区内银行为税款入库开立专户,确保了该笔跨境税款顺利入库。
数据显示,今年1-10月,区国税局非居民企业税收收入1065.6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538万元,同比增长101.96%。此次取得非居民税收工作的突破,是国税局近年来加强跨境税源管理的重要成果。
今年以来,区国税局根据我区非居民税源较为薄弱的现状,采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事后严查”的管理模式,加大对重点企业管理力度,强化源泉扣缴管理深度,并与地税、外汇等部门定期开展信息交换,扩大非居民税收征管途径,不断提高我区跨境税源征管水平。(记者 丁彬媛 通讯员 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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