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省公务员局13日消息,经省物价局批准,首批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的预售基准价已确定,按照周边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70%,带电梯、含装修的住宅7360元/平方米,无电梯、含装修的住宅6200元/平方米。
“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是贯彻落实我省人才引进政策,解决好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青年骨干专业人才住房问题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兼顾考虑解决现有企事业单位中高学历、高职称人才,以及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博士学位工作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项目选址福州五四北路新店镇象峰村,目前首批23座楼房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已竣工6座,封顶6座。
据了解,首批福建人才限价房的预售基准价是以2010年12月31日为时点,按照周边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70%核定,最终销售价格待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程序完成项目成本监审后再予以审定;核定的最终销售价格与暂定的预售基准价产生的差额,按多还少补的原则处理。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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