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和地方规定相比
山东海洋溢油最高索赔2亿元
国家层面的海洋污染赔偿标准,仅以行业标准存在。山东在这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2010年6月,山东省率先在国内出台了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的相关办法,首次明确了对海洋溢油等污染事故的损害评估标准,最高索赔额度高达2亿元,打破了索赔无据的尴尬。
据了解,《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由山东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发布,将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合并制定制度规定,这在全国尚属首创。《办法》针对不同的海洋工程、海岸工程,根据其所处区域,对海洋资源及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损失及影响的程度,实施整治、修复所需时间和资金,由评估机构确定赔偿及补偿标准。如造成50公顷用海生态损害,应当缴纳1000万元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费;如果造成1000公顷用海生态损害,则应当缴纳2亿元损失补偿费。
20万和国外赔偿相比
英石油面临200亿美元罚款
2008年1月16日,法国巴黎轻罪法庭作出判决,法国石油工业巨头道达尔集团对1999年“埃里卡”号油轮断裂沉没造成的严重污染负有责任,罚款37.5万欧元。道达尔和其他三名被告还须向大约100名环境保护团体、受污染地区渔民、旅店经营者和地方协会等原告支付1.92亿欧元赔偿金。
2010年5月,英国石油公司(BP)的“深水地平线”钻井平台原油泄漏事故,造成有史以来最大的漏油灾难。那么,面对原油泄漏事故,到底对相关责任方意味着什么呢?据报道,根据《净水法案》,英国石油公司或将为泄漏的每一桶石油支付1100至4300美元的罚金。根据目前测算的漏油量以及上述法案的有关条款,英国石油可能面临54亿至210亿美元的罚款,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公司是否是因疏忽而导致这场事故,而200亿美元相当于BP年均盈利,英国石油公司很可能被罚得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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