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19日讯 伪造自助餐的晚餐券,并以低价贩卖,非法获利18万余元。昨日,南安人杨某因涉嫌诈骗罪,一审在丰泽法院开庭审理。
据丰泽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介绍,去年9月起,28岁的杨某花了20元,在鲤城区浮桥街道一家印刷厂,下单印刷了丰泽区东湖街道一家餐饮公司价值368元的晚餐券共500张,并加盖了该公司的印章印文。随后,杨某通过网络,以每张250元至28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贩卖。11月起,黄某(另案处理)开始向杨某以每张250元的价格购买这种晚餐券,并以280元的价格通过自己微信朋友圈贩卖给陈某、郭某等几十名被害人。
今年1月18日晚上,这家餐饮公司的工作人员发现一顾客持有伪造的晚餐券来消费,当即报警。4月11日,杨某经丰泽警方电话传唤,主动到丰泽公安分局投案。经查,杨某通过贩卖伪造的晚餐券,非法获利18.4万余元,餐饮公司报警后,杨某退出赃款约8万元由被害人领回。(海都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陈晓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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